注意事項
  • 「發票大師-集發票賺紅利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發票大師」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參加。
  • 活動規則:
    (1)會員綁定手機條碼後,透過該手機條碼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當期發票計算方式:如會員2月綁定手機條碼,則1月及2月已存入至手機條碼之電子發票皆可列入獲得抽獎機會之計算。
    (2)會員透過掃發票功能,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傳統發票不納入本活動),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當期發票計算方式:如存入當天為2月25日,則掃描、手動輸入1月及2月電子發票皆可列入獲得抽獎機會之計算。
    (3)存入的電子發票皆會經由財政部進行驗證,驗證成功後,系統將自動列入發票累積數量。
    (4)存入的電子發票若已被其他會員帳號登錄,將不列入發票累積數量。
    (5)本活動針對發送紅利總數量進行限制,依交易時間先後,依序發送,若發送完畢活動即提前終止。
    (6)每次獲得的抽獎次數,將在2個月後的最後一日到期,超過期限則取消該抽獎次數。
    *期限說明:1/1~1/31獲得的抽獎次數,將在3/31到期。
    (7)每個會員帳號可累積抽獎次數有上限,最多99次。
  • 本活動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交換、轉讓及折現,也不得更換領獎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活動獎項有變更之需要者,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同時,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各項辦法、注意規範及以下事項:
    (1)發票大師App因本活動需要,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僅限於「發票大師」App使用。
    (2)會員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經本公司判定屬實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獎項。
    (3)本活動中會員如經發現使用任何不法或詐欺手段且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等違規行為,本公司有權追回已發送之獎勵並封鎖會員帳號。違規名單將於發票大師App公布,不另行通知。
    (4)會員參加本活動如有致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發票大師有權取消其獎項資格,行為人應負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 本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取消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本活動相關變動資訊將於發票大師活動網站及APP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 「發票大師-好友拉好友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發票大師」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參加。
  • 活動規則:
    (1)邀請人本身須先完成以下新手任務指定條件後,方能符合參加資格。
    • 綁定一組手機條碼並經由財政部驗證成功。
    • 至會員中心填寫每一項個人資訊並完成驗證。
    • 會員透過「綁定手機條碼」或「掃發票功能」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傳統發票除外),並經由財政部驗證成功,且沒有被其他帳號登錄過。
    (2)成功邀請好友定義說明:好友需於註冊時輸入邀請人的邀請碼,並於輸入邀請碼後的 30 天內完成新手任務,邀請人即可獲得2次「集發票賺紅利活動」抽獎機會。
    (3)每位邀請人每月以領取3次獎勵為限,超過上限者將不再發放獎勵。
  • 會員不得自行對本活動進行宣傳行為,亦不得代表發票大師從事任何宣傳、行銷或其他廣告活動,包括使用發票大師的任何商標。
  • 本活動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交換、轉讓及折現,也不得更換領獎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活動獎項有變更之需要者,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同時,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各項辦法、注意規範及以下事項:
    (1)發票大師App因本活動需要,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僅限於「發票大師」App使用。
    (2)會員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經本公司判定屬實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獎勵。
    (3) 本活動中會員如經發現使用任何不法或詐欺手段且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等違規行為,本公司有權追回已發送之獎勵並封鎖會員帳號。違規名單將於發票大師App公布,不另行通知。
    (4)會員參加本活動如有致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發票大師有權取消其獎勵資格,行為人應負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 本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取消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本活動相關變動資訊將於發票大師活動網站及APP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 「發票大師-阿發遊樂園集點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發票大師」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參加。
  • 活動規則:
    (1)會員於阿發遊樂園中,遊玩三種遊戲(熊熊跳跳樂、大家來找碴、熊熊刮刮樂)各 1 次,且皆確實遊玩遊戲至回合結束,即可獲得 1 點。
    (2)每位會員每日最多累積 1 點,集滿 5 點即可獲得該集點卡之獎勵。
    (3)每位會員每月可蒐集三張集點卡,需集滿一張集點卡後,始能解鎖下一張集點卡。
    (4)集點卡期限為「當月第一日至最後一日」,若當月集點卡未集滿,剩餘點數將在隔月第一日歸零重置。
    (5)每集滿一張集點卡,可獲得該集點卡上之對應獎項,獎項需於集點卡有效期限內領取完成,否則將取消領獎資格。
    (6)本活動針對發送紅利總數量進行限制,依交易時間先後,依序發送,若發送完畢活動即提前終止。
  • 本活動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交換、轉讓及折現,也不得更換領獎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活動獎項有變更之需要者,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同時,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各項辦法、注意規範及以下事項:
    (1)發票大師App因本活動需要,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僅限於「發票大師」App使用。
    (2)會員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經本公司判定屬實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獎勵。
    (3)本活動中會員如經發現使用任何不法或詐欺手段且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等違規行為,本公司有權追回已發送之獎勵並封鎖會員帳號。違規名單將於發票大師App公布,不另行通知。
    (4)會員參加本活動如有致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發票大師有權取消其獎勵資格,行為人應負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 本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取消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本活動相關變動資訊將於發票大師活動網站及APP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 「發票大師一台鋼雄鷹抽獎活動」(下稱「本活動」)由一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辦(下稱「主辦單位或本公司」),並由台鋼集團及台鋼雄鷹棒球隊股份有限公司協辦(下稱「協辦單位」),活動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發票大師」會員(下稱「會員」)參加。
  • 活動規則:
    【活動一】
    (1)條件:註冊發票大師App會員
    (2)獎品:100紅利,人人有獎
    (3)活動時間: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
    【活動二】
    (1)條件:註冊發票大師App會員 + 綁定一組手機條碼並經由財政部驗證成功,完成上述條件後,系統將會自動發送符合抽獎資格通知。
    (2)獎品:【王柏融/吳念庭/魔鷹/洪一中/曾子祐/陳文杰】應援巾x40(隨機贈送)、2024雄鷹元年應援魔法披x1
    (3)活動時間: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8日
    (4)活動二完成結算後,將於08月21日前(含)進行抽獎,抽獎結果將公布於發票大師官方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famaster.tw/)及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famaster.tw/?igshid=MzRlODBiNWFlZA%3D%3D),得獎者需在3天內提供收件人姓名、電話及地址至官方信箱CS@famaster.com.tw,獎品將從2024年09月01日開始寄送,未在期限內提供資料者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1)以上活動在結算時間前完成指定條件並經系統確認後自動參加,逾時不候
    (2)詳細訊息可在發票大師App訊息中心查看
  • 活動贈品圖片僅供參考,實品請以實物為主。
  • 本活動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交換、轉讓及折現,也不得更換領獎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活動獎項有變更之需要者,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同時,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各項辦法、注意規範及以下事項:
    (1)會員同意在提供個人資料參與本活動後,本公司得基於廣告行銷、提升服務之目的,將會員相關個人資料提供予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及合作廠商,以完成履行本活動及提供良好之服務推廣。有關於本公司之個人資料暨隱私權保護政策,請見:https://www.famaster.com.tw/terms-privacy/index.html#privacy。如您對於本公司、個人資料處理、利用有任何疑義,或者想要變更、刪除您的個人資料,得依據本規範第9點之規定行使您的權利。
    (2)會員同意在提供個人資料參與本活動後,為提供行銷或其他服務之目的,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聯企業或合作廠商得不定期提供廣告行銷內容給您。當您收到相關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將停止繼續對您發送行銷訊息。
    (3)會員同意本公司得就本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作成會員統計資料,如該統計資料不涉及揭露個人資料,並允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聯企業或合作廠商為任何合法公開之使用。
    (4)會員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經本公司判定屬實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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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會員參加本活動如有致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發票大師有權取消其獎勵資格,行為人應負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 中獎者知悉本活動為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 1,000元整,應列入中獎者年度綜合所得;若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整,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自行負擔 10%之稅金,本公司將依法代為扣繳;(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負擔 20%稅金,起扣繳之金額為新台幣10,005元整);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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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本活動如有任何疑慮或問題,本公司活動小組電子郵件信箱:CS@famast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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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4/3/1~2024/3/31
活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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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功邀請好友定義說明:好友需於註冊時輸入邀請人的邀請碼,並於輸入邀請碼後的 30 天內完成新手任務,邀請人即可獲得2次「集發票賺紅利活動」抽獎機會。
  • 每位邀請人以領取 3 次獎勵為限,超過上限者將不再發放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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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4/3/1~2024/3/31
活動說明
每日玩阿發遊樂園三種遊戲各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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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員於阿發遊樂園中,遊玩三種遊戲(熊熊跳跳樂、大家來找碴、熊熊刮刮樂)各 1 次,且皆確實遊玩遊戲至回合結束,即可獲得 1 點。
  • 每位會員每日最多累積 1 點,集滿 5 點即可獲得該集點卡之獎勵。
  • 每位會員每月可蒐集三張集點卡,需集滿一張集點卡後,始能解鎖下一張集點卡。
  • 集點卡期限為「當月第一日至最後一日」,若當月集點卡未集滿,剩餘點數將在隔月第一日歸零重置。
  • 每集滿一張集點卡,可獲得該集點卡上之對應獎項,獎項需於集點卡有效期限內領取完成,否則將取消領獎資格。
  • 本活動總限量 1,500,000 紅利,依交易時間先後,依序發送,若發送完畢活動即提前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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