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發票大師-集發票賺紅利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發票大師」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參加。
  • 活動規則:
    (1)會員綁定手機條碼後,透過該手機條碼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當期發票計算方式:如會員2月綁定手機條碼,則1月及2月已存入至手機條碼之電子發票皆可列入獲得抽獎機會之計算。
    (2)會員透過掃發票功能,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傳統發票不納入本活動),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當期發票計算方式:如存入當天為2月25日,則掃描、手動輸入1月及2月電子發票皆可列入獲得抽獎機會之計算。
    (3)存入的電子發票皆會經由財政部進行驗證,驗證成功後,系統將自動列入發票累積數量。
    (4)存入的電子發票若已被其他會員帳號登錄,將不列入發票累積數量。
    (5)本活動針對發送紅利總數量進行限制,依交易時間先後,依序發送,若發送完畢活動即提前終止。
    (6)每次獲得的抽獎次數,將在2個月後的最後一日到期,超過期限則取消該抽獎次數。
    *期限說明:1/1~1/31獲得的抽獎次數,將在3/31到期。
    (7)每個會員帳號可累積抽獎次數有上限,最多99次。
  • 本活動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交換、轉讓及折現,也不得更換領獎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活動獎項有變更之需要者,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同時,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各項辦法、注意規範及以下事項:
    (1)發票大師App因本活動需要,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僅限於「發票大師」App使用。
    (2)會員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經本公司判定屬實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獎項。
    (3)本活動中會員如經發現使用任何不法或詐欺手段且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等違規行為,本公司有權追回已發送之獎勵並封鎖會員帳號。違規名單將於發票大師App公布,不另行通知。
    (4)會員參加本活動如有致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發票大師有權取消其獎項資格,行為人應負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 本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取消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本活動相關變動資訊將於發票大師活動網站及APP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 「發票大師-好友拉好友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發票大師」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參加。
  • 活動規則:
    (1)邀請人本身須先完成以下新手任務指定條件後,方能符合參加資格。
    • 綁定一組手機條碼並經由財政部驗證成功。
    • 至會員中心填寫每一項個人資訊並完成驗證。
    • 會員透過「綁定手機條碼」或「掃發票功能」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傳統發票除外),並經由財政部驗證成功,且沒有被其他帳號登錄過。
    (2)成功邀請好友定義說明:好友需於註冊時輸入邀請人的邀請碼,並於輸入邀請碼後的 30 天內完成新手任務,邀請人即可獲得2次「集發票賺紅利活動」抽獎機會。
    (3)每位邀請人每月以領取3次獎勵為限,超過上限者將不再發放獎勵。
  • 會員不得自行對本活動進行宣傳行為,亦不得代表發票大師從事任何宣傳、行銷或其他廣告活動,包括使用發票大師的任何商標。
  • 本活動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交換、轉讓及折現,也不得更換領獎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活動獎項有變更之需要者,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同時,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各項辦法、注意規範及以下事項:
    (1)發票大師App因本活動需要,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僅限於「發票大師」App使用。
    (2)會員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經本公司判定屬實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獎勵。
    (3) 本活動中會員如經發現使用任何不法或詐欺手段且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等違規行為,本公司有權追回已發送之獎勵並封鎖會員帳號。違規名單將於發票大師App公布,不另行通知。
    (4)會員參加本活動如有致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發票大師有權取消其獎勵資格,行為人應負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 本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取消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本活動相關變動資訊將於發票大師活動網站及APP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 「發票大師-阿發遊樂園集點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發票大師」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參加。
  • 活動規則:
    (1)會員於阿發遊樂園中,遊玩三種遊戲(熊熊跳跳樂、大家來找碴、熊熊刮刮樂)各 1 次,且皆確實遊玩遊戲至回合結束,即可獲得 1 點。
    (2)每位會員每日最多累積 1 點,集滿 5 點即可獲得該集點卡之獎勵。
    (3)每位會員每月可蒐集三張集點卡,需集滿一張集點卡後,始能解鎖下一張集點卡。
    (4)集點卡期限為「當月第一日至最後一日」,若當月集點卡未集滿,剩餘點數將在隔月第一日歸零重置。
    (5)每集滿一張集點卡,可獲得該集點卡上之對應獎項,獎項需於集點卡有效期限內領取完成,否則將取消領獎資格。
    (6)本活動針對發送紅利總數量進行限制,依交易時間先後,依序發送,若發送完畢活動即提前終止。
  • 本活動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交換、轉讓及折現,也不得更換領獎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活動獎項有變更之需要者,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同時,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各項辦法、注意規範及以下事項:
    (1)發票大師App因本活動需要,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僅限於「發票大師」App使用。
    (2)會員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經本公司判定屬實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獎勵。
    (3)本活動中會員如經發現使用任何不法或詐欺手段且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等違規行為,本公司有權追回已發送之獎勵並封鎖會員帳號。違規名單將於發票大師App公布,不另行通知。
    (4)會員參加本活動如有致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發票大師有權取消其獎勵資格,行為人應負一切法律相關責任。
  • 本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取消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本活動相關變動資訊將於發票大師活動網站及APP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 「發票大師-百萬紅利抽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發票大師」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參加。
  • 活動規則:
    (1)邀請人本身須先完成以下新手任務指定條件後,方能符合參加資格。
    • 綁定一組手機條碼並經由財政部驗證成功。
    • 至會員中心填寫每一項個人資訊並完成驗證。
    • 會員透過「綁定手機條碼」或「掃發票功能」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傳統發票除外),並經由財政部驗證成功,且沒有被其他帳號登錄過。
    (2)邀請人於活動期間內,每成功邀請10位好友,即可獲得 1 次抽獎機會,每人可獲得抽獎機會無上限。
    (3)成功邀請好友定義說明:好友需於註冊時輸入邀請人的邀請碼,並於輸入邀請碼後的 30 天內完成新手任務指定條件,即認列為成功邀請。
    (4)本活動將於 2023/12/31 23:59 進行結算,若好友完成上述條件時間超過結算時間,則不列入活動計算。
    (5)本活動將於活動結束後進行抽獎,抽獎結果將公布於官方Facebook 粉絲專頁Instagram中,得獎者請填寫所得申報單,並於一週內填妥後回傳至官方信箱 CS@famaster.com.tw,提供上述資料後,本公司將在5-10個工作天發送獎勵至您的發票大師帳號,若未於期限內提供資料,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 本活動所獲得獎項不得要求交換、轉讓及折現,也不得更換領獎人。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活動獎項有變更之需要者,本公司保留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會員於參加本活動同時,視為已同意本活動相關之各項辦法、注意規範及以下事項:
    (1)發票大師App因本活動需要,對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僅限於「發票大師」App使用。
    (2)會員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資料不全或錯誤經本公司判定屬實視同放棄本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獎勵。
    (3)本活動中會員如經發現使用任何不法或詐欺手段且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等違規行為,本公司有權追回已發送之獎勵並封鎖會員帳號。違規名單將於發票大師App公布,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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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獎者知悉本活動為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 1,000元整,應列入中獎者年度綜合所得;若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整,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自行負擔 10%之稅金,本公司將依法代為扣繳;(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負擔 20%稅金,起扣繳之金額為新台幣10,005元整);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本公司保留修改、變更、取消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本活動相關變動資訊將於發票大師活動網站及APP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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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4/3/1~2024/3/31
活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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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員綁定手機條碼後,透過該手機條碼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 會員透過掃發票功能,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傳統發票不納入本活動),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 存入的電子發票皆會經由財政部進行驗證,驗證成功後,系統將自動列入發票累積數量。
  • 存入的電子發票若已被其他會員帳號登錄,將不列入發票累積數量。
  • 本活動總限量 2,000,000 紅利,依交易時間先後,依序發送,若發送完畢活動即提前終止。
  • 每次獲得的抽獎次數,將在2個月後的最後一日到期,超過期限則取消該抽獎次數。
  • 每個會員帳號可累積抽獎次數有上限,最多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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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4/3/1~202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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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邀請人本身須先完成以下新手任務指定條件後,方能符合參加資格。
    (1)綁定手機條碼。
    (2)填寫完整個人資訊。
    (3)存入 10 張當期電子發票。
  • 成功邀請好友定義說明:好友需於註冊時輸入邀請人的邀請碼,並於輸入邀請碼後的 30 天內完成新手任務,邀請人即可獲得2次「集發票賺紅利活動」抽獎機會。
  • 每位邀請人以領取 3 次獎勵為限,超過上限者將不再發放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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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2025/5/1~202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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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員於阿發遊樂園中,遊玩三種遊戲(熊熊跳跳樂、大家來找碴、熊熊刮刮樂)各 1 次,且皆確實遊玩遊戲至回合結束,即可獲得 1 點。
  • 每位會員每日最多累積 1 點,集滿 5 點即可獲得該集點卡之獎勵。
  • 每位會員每月可蒐集三張集點卡,需集滿一張集點卡後,始能解鎖下一張集點卡。
  • 集點卡期限為「當月第一日至最後一日」,若當月集點卡未集滿,剩餘點數將在隔月第一日歸零重置。
  • 每集滿一張集點卡,可獲得該集點卡上之對應獎項,獎項需於集點卡有效期限內領取完成,否則將取消領獎資格。
  • 本活動總限量 1,500,000 紅利,依交易時間先後,依序發送,若發送完畢活動即提前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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