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會員服務條款

茲一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屬之App產品:「發票大師」及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App產品:「加倍MyCard」、「MyCard天天送」,兩間公司(以下合稱本公司)之產品(以下合稱本公司產品),將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之共享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壹、服務內容與規範

  1. 當您閱讀並同意註冊會員時,將同時註冊一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上述產品之會員,惟除另有約定外,一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各產品均為分別獨立提供服務,其產品內之紅利點數或相關內容等均不得相互兌換,亦由消費者與兩間公司各自成立法律關係,本服務條款不代表兩間公司相互具有合夥或連帶保證人的法律關係。
  2. 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或完成本公司產品會員註冊手續,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並以適當方式公告,以利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3.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選任之特別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為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選任之特別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貳、紅利使用規範

  1. 本公司產品所發行之紅利為無償取得,有效期限為取得紅利當下起算至隔年12月31日到期,若紅利在有效期限內未使用完畢,則累積之紅利將失效,會員須於紅利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本公司針對紅利有效期限及適用範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內容更改之權利。
  2. 紅利可使用於本公司產品內所提供之禮物兌換服務,經兌換後不可要求取消、更換或退還紅利,禮物兌換後系統將自動提供兌換序號,請務必在序號有效期限內依使用說明完成領取或使用,若超過期限未進行領取或使用的動作,已兌換的序號將會失效,您也將喪失使用此序號的使用資格。
  3. 所有關於各禮物品項的使用規定及條款,請參考本公司產品內之規範及各發行公司之官方網站,對於上述贈品使用或其衍生的行為,您同意本公司無須負任何責任。
  4. 依據本服務條款,會員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任何已輸入正確帳號與密碼成功登入App並使用紅利者,均視為該會員本人之行為,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退還已使用之紅利。
  5. 您知悉並同意如紅利因系統誤植或漏洞致數量有誤,本公司將於更新檢查時手動歸零或調整為正確數值。

參、會員責任與義務

  1. 您同意於註冊時填寫您正確、完整、真實且最近期有效之個人資料。您所登錄之資料若事後有所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當所填寫的個人資料,或原填寫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本公司得隨時終止您的會員資格及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2. 如您提供的資料非正確、完整、真實或已失效,致本公司無法聯繫或造成會員權益及第三人之損害時,將自負相關法律或損害賠償責任。
  3. 本服務僅供個人及非商業用途之使用。您不得對本服務有複製、銷售、改編、破壞、干擾、入侵、拆解或從軟體中竊取原始碼、設計流程等資訊之行為。有關本服務內容及服務之所有權、智慧財產權及一切權益,均為本公司所有,並受到中華民國法律的保護。
  4. 您不得利用本公司服務與軟體進行傳送、發表涉及辱罵、毀謗、不雅、淫穢、攻擊性之文章或圖片,並遵守本服務條款、社群使用規範、網路禮儀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5.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若會員有下列行為,本公司有權利下架、刪除會員相關評論及內容(包含但不限照片、影片)或刪除帳號,包括但不限於:
    1. 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服務上。
    2. 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上載、張貼、傳輸或散佈任何含有電腦病毒或任何對電腦軟、硬體產生中斷、破壞或限制功能之程式碼之資料。
    6.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7. 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
    8.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9. 濫發廣告郵件、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之多層次傳銷訊息等。
    10. 以任何方法傷害未成年人。
    11. 偽造訊息來源或以任何方式干擾傳輸來源之認定。
    12. 干擾或中斷本服務或伺服器或連結本服務之網路,或不遵守連結至本服務之相關需求、程序、政策或規則等。
    13. 對於恐怖行動提供任何實質支持或資源。
    14. 追蹤他人或其他干擾他人或為前述目的蒐集或儲存他人之個人資訊。
    15. 進行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肆、行銷目的同意

  1. 您同意在您使用本公司產品並於任一產品加入會員後,為提供行銷或其他加值服務之目的,視為您已同意本公司就本公司產品間得不定期提供廣告行銷內容給您。當您收到相關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本公司將停止繼續對您發送行銷訊息。如有疑問,可洽各本公司產品詢問。

伍、服務條款修改及終止

  1. 本公司將不定時更新本服務條款並公布於本公司產品、網頁或以其他方式公告,當本公司做出重大修改時將以適當方式通知您,您同意當您收受通知後仍持續使用本服務者,即視為您同意接受最新之本服務條款之保護與約束。

陸、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的爭議,皆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發票大師服務條款

一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開發之App產品《發票大師》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各項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此外,當您使用本服務之特定功能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功能之性質,而須遵守本服務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此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亦均併入屬於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本公司有權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並公告之,請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若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壹、服務內容與規範

  1. 當您完成會員登入後即代表您同意本服務條款,能夠完整享有發票大師使用權益,包含但不限於享有發票管理、對獎、消費分析服務,以及參加發票大師獨自或與合作夥伴共同辦理之促銷、贈獎、抽獎或競技競賽活動。
  2. 本服務中的特定活動任務僅能參加一次,除活動任務中另有說明外,不得重複參加,您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方式獲取(包含利用明顯之程式或規則設定錯誤)《發票大師》紅利或其他獎項,如經本公司認定有違反本服務條款規定者,視情節輕重,本公司得逕行凍結該帳號,並將該帳號內之《發票大師》紅利全數歸零。

貳、體驗模式須知

  1. 您無法於體驗模式中兌換使用您所累積或領取的紅利。
  2. 若您要保留體驗模式使用期間內所存入的發票、累積與領取的紅利及遊戲紀錄等資料(以下簡稱APP相關資料),您需於體驗模式中完成註冊新會員,始得匯入該等資料。
  3. 若您因下列情形而遺失APP相關資料,本公司概不負責:
    1. 未於體驗模式中註冊新會員。
    2. 登出體驗模式後,以既有會員登入APP。
    3. 移除APP。

參、與第三方網站的連結

  1. 本服務可能會提供與其他網站或APP之連結,其內容均由各該業者獨立經營、控制、及完全負責,請自行決定連結與否,本公司不擔保連結之過程及其所衍生之任何結果。若您檢索或連結到一些令您感到厭惡或不需要的內容,建議您不要瀏覽或儘速離開該等網站。

肆、您授與本服務的權利

  1. 當您使用本服務,即代表您授權本服務得依照您提供的手機條碼資訊(包含並不限於手機條碼、手機號碼、驗證碼及相關所需資訊)存取財政部電子發票應用API或其他第三方廠商提供的資訊。本服務將直接連結到上述機構之電子發票應用服務相關的資訊,會員也同意本公司可以儲存這些串接的軌跡紀錄與資訊在本服務系統。
  2. 您在提供個人用戶資訊之後(包含帳號、密碼、手機條碼、手機號碼、驗證碼以及相關所需資訊),即表示授權發票大師在為會員提供本服務的前提下,以合法代理人的身分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應用API和第三方廠商提供的服務。在為提供本服務為目的之前提下,本服務可以儲存以及使用存取內容。但本公司對於所存取內容之正確性不負保證責任,該內容之正確性應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應用API和第三方廠商負責。本公司之服務係依客戶需求提供存取服務,如客戶未提出存取或同步更新之需求時,儲存於本公司之內容可能並非具有即時性、最終性與有效性。
  3. 您充分了解本服務係以您合法授權的代理人身份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應用API和第三方廠商,本服務並不屬於任何第三方的仲介或代理人。

伍、智慧財產權

  1. 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軟體、頁面的安排、頁面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2. 您承認本公司之服務、內容、軟體及技術受各授權地區相關法令保護,並同意不會移除或變更服務、內容及軟體中所包含的任何著作權權利電子管理資訊、防盜拷措施或其它權利(包括且不限於專利權、商標權)或軟體的標記。

陸、責任限制

  1. 您使用本服務瀏覽到的所有廣告內容、文字、圖片與影片之說明,均由各家廠商所設計與提出。您對於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應自行斟酌與判斷。本公司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不對前述廣告負擔保責任。
  2. 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本公司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3. 除法律明文禁止外,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及其授權人不對任何損失負損害賠償的責任,包括因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或服務而引起的損失,或其它直接、間接、意外、特別或因應性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生意盈利的損害或遺失、生意中斷、生意資訊的遺失、和任何其它金錢上的損失)。
  4. 本公司對於會員因內容供應商、硬體商及其他會員或其他使用者的故意或過失所造成的任何瑕疵與損害,不負擔保與賠償之責。
  5. 您同意於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有資料記錄,均以本服務資料庫所儲存之電子資料為準,如有糾紛或訴訟,同意以該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

柒、服務條款修改及終止

  1. 基於公司的運作,本公司得無條件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會員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會員如違反了服務條款或會員提出刪除帳號,本公司得停止向會員提供服務、或終止會員之權利,會員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包含但不限於本公司提供之服務相關,如包含但不限於紅利、手機條碼造型、會員專屬熊圖像、票券、實體商品等。
  2. 本公司將不定時更新本條款並公布於App、網頁或以其他方式公告,當本公司做出重大修改時將以適當方式通知您,您同意當您收受通知後仍持續使用本服務者,即視為您同意接受最新之本條款之保護與約束。

捌、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服務條款有關的爭議,皆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隱私權政策

對於您使用本服務而留存之個人資料,悉依本公司「個人資料暨隱私權保護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請您詳細閱讀並瞭解該政策之內容。

壹、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及刪除

  1. 資料蒐集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會向您蒐集下列資料並作為本服務相關之使用:
    1. 直接提供的資訊:為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本公司可能要求您提供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正反面影像電子檔)、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手機條碼、電子郵件住址、社群資訊及/或關於您的特徵或喜好。但本公司不會蒐集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之特種個人資料(例如:病歷、醫療、基因)。
    2. 本公司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應用API、廣告服務、推播服務、分析工具或其他第三方廠商取得的資訊:
      1. 發票資料及交易資料
        依據您使用的服務不同,您可能在不同場域使用發票載具功能,本公司在您的同意及合於法規情況下,可能需要取得您的發票及交易資訊以提供特定服務。
      2. 裝置資訊
        例如您的硬體型號、作業系統版本、裝置的唯一識別碼(例如:ADID、SSAID、MAC Address、GAID、MAC、COOKIE等)、已安裝應用程式資訊(例如:Android Package Name、Version Code、Version Name;iOS URLSchemes Key)、Android ADID、iOS IDFA。
      3. 紀錄活動或廣告資訊
        App將會自動蒐集相關資訊並儲存於伺服器紀錄中。前述相關資訊係指您在App內參加的活動或廣告使用資訊;例如:集發票賺紅利活動、遊樂園遊戲賽季活動、遊樂園集點活動、新手任務、邀請好友活動、商品兌換、抽獎活動、競技競賽活動、積點任務或回報訊息傳遞等紀錄。
      4. 網際網路通訊協定位址
        即裝置活動資訊,例如裝置變更、當機資料、系統活動、硬體設定、瀏覽器類型、瀏覽器語言、您提出要求的日期和時間或參照連結網址。
      5. IP位置資訊
        當您使用App時,本公司會蒐集並處理您的登入IP位址(網際網路協定位址)。
      6. Cookie或其他技術
        本公司將使用各種技術蒐集並儲存資訊,前述各種技術包括使用Cookie、Facebook ID或類似技術來識別您的裝置。此外,當您使用本公司提供予合作夥伴的服務(包含但不限於FB、AdMob、Vpon、AppsFlyer、Unity、Google Analytics等數據分析與廣告工具)時,本公司亦會使用前述各種技術蒐集或儲存資訊。
      7. 本機存放區
        本公司會運用應用程式資料快取機制,蒐集資訊(包括個人資訊)並將其儲存在您的裝置本機中。
  2. 資料利用
    1. 本服務為了提升使用體驗和服務品質,並依前條蒐集資料記錄與分析您在App中的各項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發票及交易資料、登入方式、時間戳記、錯誤報告、使用者觸發特定事件、遊戲活動紀錄、廣告任務完成、抽獎活動等資訊,並有可能使用包含但不限於FB、AdMob、Vpon、AppsFlyer、Unity、Google Analytics等數據分析與廣告工具。 本服務會分析您前條所提供之資料,以提供與您相關的產品及服務。本條資料使用僅提供本服務作為營運數據分析使用,除以本服務條款說明之情況外,您的資料不會被以可識別的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或共用資訊。
    2. 依照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040(行銷)、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81(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8(商業與  技術資訊)、129(會計與相關服務)、135(資(通)訊服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76(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3. 資料刪除
    您可於APP內的會員中心功能列表中隨時查閱您提供之個人資料,本服務提供刪除帳號之功能,若您想要刪除註冊帳號之個人資料及APP內資料時,可直接操作此功能。惟,刪除帳號資料前請您留意注意事項如下:
    1. 為避免您重複領取本公司產品之優惠,請留意當您完成刪除帳號三年內,本公司系統將以去識別化方式保存該帳號所留存之手機門號,來日使用相同手機門號重複註冊會員者,將無法參加「新手任務」活動,亦無法獲取「我的邀請」及其他享會員優惠之活動獎勵。
    2. 刪除帳號資料後,將無法再登入本公司旗下所屬之App產品包含:「發票大師」、「加倍MyCard」、「MyCard天天送」,詳請參閱服務條款之敘述。
    3. 刪除帳號資料後,會員所有使用紀錄與相關資料(包含:個人資料、發票相關紀錄、APP操作紀錄、會員紅利、兌換序號、任務完成軌跡或遊戲活動紀錄等)亦將一併刪除。
    4. 刪除帳號資料後,用以註冊會員之手機門號將回復為未註冊狀態。如以相同門號再次註冊時,會員紅利將重新予以計算。
    5. 刪除帳號資料程序一經執行即無法復原,如造成您權益損失,需自行承擔,恕無法提出恢復資料之要求。
    6. 若發現有利用刪除帳號資料或利用刪除程序獲取利益者,本公司將終止用戶的帳號服務。

貳、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1. 完成本服務的註冊程序之後,維持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是您的責任,任何依照指定方式輸入正確的會員帳號及密碼而成功登入者,無論是否由您親自操作,均視為您本人之行為,且該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將負完全的責任。
  2. 當您因註冊、登入手續而提交您個人身份識別資料時,即表示您同意及接受以下的私隱政策:
    1. 您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您將立即通知本公司。
    2. 您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皆僅供您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共用。
    3. 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辯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時,本公司對此所致之損害,概不負責。
  3. 本公司所保存之個人資料可能因下列因素定期刪除或更新:
    1. 刪除帳號資料後將無法再登入本公司旗下所屬之App產品,詳請參閱服務條款之敘述。
    2. 刪除帳號資料後,用以註冊之手機門號的所有未去識別化資料亦全數刪除,包括:會員個資、發票相關紀錄、App操作紀錄、紅利、兌換序號、任務完成紀錄、遊戲紀錄、活動紀錄...等。
    3. 刪除帳號資料完成後,手機門號將回復為未註冊狀態。
    4. 刪除帳號資料程序執行後無法復原,如造成您權益損失,需自行承擔,恕無法提出恢復資料之要求。
    5. 若發現有利用刪除帳號資料、或利用刪除程序獲取利益,本公司將終止用戶的帳號服務。
    但發生下列情事時不在此限:
    1. 您與本公司有爭議事件尚未結束或有欠款。
    2. 本公司為資安需求留存歷程紀錄。
    3. 主管機關或法規有更長保存期限之要求。
    4. 您同意與本公司契約終止後,本公司繼續留存您的個人資料。
  4. 發票大師可能包含、連結或導向其他第三方持有或經營之網站或網頁連結。請注意,當您離開本公司服務頁面後,將不再受到本政策的保護與約束。若您個人同意該網站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不對此負任何責任。

參、權利行使

  1. 若您為本公司之會員,您可以查詢、複製或申請變動屬於您個人資料(含補充、更正或刪除),若非會員本人或於本公司尚未查證您即是會員本人前,您不得申請查詢、複製、請求閱覽或申請變動不屬於本註冊帳號之會員個人資料及帳號服務,必要時本公司有權要求您應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書面資訊,使本公司可協助處理作業程序。
  2. 您亦可隨時來信至客服信箱:CS@famaster.com.tw,請求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該請求將自到達至本公司加計合理工作時間後生效,但如您與本公司尚有契約關係或有爭議事件或主管機關或法規有其他要求,本公司可拒絕該請求,或於同意該請求之同時終止與您的契約關係。
  3. 如您的個人資料已作為數據分析之一部分且該分析結果已非可得識別至個人之數據,您不得請求將您的資料自去識別化分析數據之母體中刪除。
  4. 本公司將於確認您的身分後,依據您所提出的申請,於法定期間內履行上述義務。若您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另提出可供確認的身分證明,以備查核。若您申請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本公司亦得酌收必要費用,收費標準以本公司訂定辦理。若本公司無法於法定期間內處理您所提出申請,將以書面方式告知您並與您知悉。若您委託他人代為進行登入,您將對此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5. 當您所提申請有以下情形時,本服務無須向您提供查詢、閱覽及製給複製本之權利:
    1. 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
    2. 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義務。
    3. 妨害該蒐集機關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時。
  6. 當您所提出申請有以下情形時,本服務無須提供您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資之權利:
    1. 因本服務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
    2. 其它之法定特殊事由。
  7. 您有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與否之權利及提供正確資料之義務,但若您選擇不提供時,請注意您將不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之個人化服務及加值服務,亦將有可能無法完整的參與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或活動,並且無從使本公司完整履行對您所參與或同意的各種契約、活動辦法之相關權利或義務。本公司將不對您負有任何履行義務及責任。

肆、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1.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法定代理人或法院選任之特別代理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應全程在旁陪伴,於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服務前亦應斟酌是否同意。

伍、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本政策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政策有關的爭議,皆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